首 页
中心简介
服务项目
鉴定须知
鉴定步骤
如何取样
DNA建库
鉴定知识
常见问题
鉴定价格
联系我们
常见问题
1、申请DNA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?
2、怎样采集DNA检测的样本?
3、如何保存样本?样本可保存多长时间?
4、采集的血痕或者口腔拭子干了怎么办?
5、我采集完样本之后怎么做?
6、上海亲子鉴定邮寄样本需要几天?我何时能知道我的鉴定结果?
鉴定知识
DNA鉴定之SNP分型方法和技术
妻子拒做亲子鉴定, 法院推定孩子非丈夫亲生
打工老公怀疑我出轨后怀孕,引产后亲子鉴定使他落
DNA鉴定之商品化的等位基因分型标准物
DNA鉴定之SNP分型原理
离异男亲子鉴定女儿非亲生 起诉1岁女儿索赔2万
联系我们
上班接待时间:周一到周五
早上9:00-11:30 下午13:00--17:00
联系电话:021-58582937
手 机:13761218727(同微信)
地址:上海长宁区中山西路
邮编:200120
 
  鉴定知识 当前位置:首页 >> 鉴定知识
确认诉讼与学说见解相同
一、原告X与被告Y于民国(下同)1990年1月4日结婚,惟已于 1998年9月11日离婚,实系两造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不睦所致,故 原告X前于1994年12月间告知被告Y有关将离家并返回娘家(即原告现居住所)工作生活后,即行离去。嗣原告于彰化县工作期间曾与诉外人Z发生亲密关系而怀孕,因而于1998年1月18日在彰化县员林镇某妇产 科诊所产下-子,即被告A,因该被告A受胎时间在原告X与被告Y前婚姻关系存续中,依《民法》第1063条第1项规定,推定为原告与被告Y之婚生子女,惟原告自1994年12月独自离家后,至今未曾返回夫家与被告Y同居,爱依法向诉之原因事实发生于子女居所地之管辖法院提起否认 之诉,确认被告二人问父子关系不存在,以免影响子女权益。

二、本件原告主张之事实,业据其提出户、籍眷本及离婚协议书等为证,并为被告所不争执,且被告Y虽未遵期前往法务部调查局接受血缘鉴定,惟依血型遗传法则,A之各项型别与原告实际与之受胎怀孕之诉外人Z之各项型别均无矛盾,因此认为被告A有可能为原告与诉外人Z二者问所生,此有该局检验通知书乙纸在卷可稽。审酌上情,原告主张被告A受胎之时,其未与被告Y共同生活,及被告A并非被告Y之子等情,堪 信为真实。

三、按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,虽以事实上血缘为基础,惟系以法律上之父母子女地位是否存在为诉讼标的,并非纯然就事实为确认,故倘有确认之利益,非不得提起确认之诉。是本件两造间虽就被告Y与被告A间无亲子关系乙节并不争执,然为使被告A得以办理正确之出生登记及能与真正之生父间成立亲子关系,亦应认有确认之利益。从而原告诉请确认被告A与被告Y间之父子关系不存在,于法尚无不合,应予准许。
首 页         中心简介         服务项目         鉴定须知         鉴定步骤         如何取样         鉴定知识         鉴定价格         联系我们         DNA亲子鉴定         上海亲子鉴定
CopyRight 版权所有:上海亲子鉴定中心 地址:上海浦东东方路135号(海东大楼)6楼